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4〕第9号

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24-12-31 00:00:00

一、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4-158

二、项目名称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河南省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试点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拓路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95号格林融熙国际28层2810号

被投诉人1:河南省大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西元国际19号楼1501室

被投诉人2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通讯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2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河南省大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122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业绩信誉部分企业业绩招标文件为特定行业业绩,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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